近日,由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城市社会研究所承办的“长三角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研讨会在上海市委党校举行。会议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要求以及上海市委2014年一号课题形成的“1+6”文件精神展开了深入探讨。
社会组织发展与公民积极参与的重要性
国家行政学院马庆钰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矛盾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与社会参与之间需要重新调整平衡,从而有效推动社会治理战略转型。新形势的目标就是通过小政府大社会为社会力量的参与,让度空间来增进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华东理工大学徐永祥教授认为,目前传统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基层工作队伍之间呈现出不适应的趋势,这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作为传统体制机制建立基础的单位制人口大幅减少;经济高速增长引发的社会结构变化,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数量显著增加;人口主体的知识化与年轻化;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挑战;社区建设体制面临挑战;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体制转型与创新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由此指出我国社会建设的必然趋势,无论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降低社会管理成本,还是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满足居民的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都应大力发展民间社会服务组织以及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关注社会矛盾共建良好秩序
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孙甘霖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重心落脚在基层、关键在体制机制、核心是人。目前的社会治理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迫切要解决的客观现实问题,做好社会治理需要法治完善、体制完善、工作完善以及思想认同的实现。社会工作党委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在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型中,形成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的新的工作体系,一手抓党建、一手抓社会领域工作推进,希望能够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一个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良好局面。
上海大学张文宏教授认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的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导致了阶层分化,从而进一步引发了制度建设的滞后和社会失范。社会矛盾表现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收入分配矛盾、城乡产业矛盾、区域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等,加强对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的探讨将有助于保障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权益,建立畅通有序的社会矛盾诉求表达渠道,创造包容友好的社会环境,减少歧视和偏见,建立依法有序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从而优化社会心态、促进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
城市发展与地域分层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
华东师范大学文军教授认为,城市本身就蕴含着人类社会与文化的种种关联性,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高速转型的大背景下,都市作为现代社会中的经济“增长机器”正在迅速地催生中国“都市奇迹”的出现。然而现代大都市社会与文化之间充满着各种不平衡的张力,都市奇迹与都市文化危机并存的现象已影响到中国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治理的结构性困境,因此在现代性反思的视野下,需要把都市作为一个整体,放置到与经济环境、人文地理、自然生态和政治格局的复杂关系网络中予以重新定位。
复旦大学刘建军教授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职业分层与地域分层的重合度越来越高,由此带来了平面社会向立体社会转变、城市阶层化的空间再生产、传统居委会组织与业委会冲突的管理困境等挑战。未来的出路在于社区内部治理民主化、区域管理法治化、科学的城市规划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公共议题与责任主体相对称。
(作者单位:上海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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