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自3月中旬至6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对2015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半停半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活动,时刻敲响事故企业的安全警钟。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的对象是全区2015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各市、县(区)上报的“半停半产”企业。自治区安监局将从这些企业中确定对象进行逐一检查,对未列入检查名单的企业采取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抽查。执法监察的重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事故企业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情况,企业对有关法律法规等落实情况。
执法监察过程中,自治区安监局对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培训、制度和规程等流于形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隐患整改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将加重处罚力度。期间,对立案查处的企业,还将通过媒体对其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等有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吴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