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推行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简政放权为重心,连续多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基层的具体行政部门,原先的行政审批取消了,现在该干什么?原先没有的行政审批,现在由上面下放到基层,又该怎么干呢?行政管理各部门的权力,是不是要重新划分?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一线亲民管理机构的权职作进一步规范,要求条列公示权力清单,以使权责分明,提高行政效率,便利民众监督。权力清单包括职权目录和权力行使流程,要罗列权力的名称、行使主体,解释权力合法性依据,及其行使条件、期限、行使程序、监督方法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有如商店的商品明细说明书,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优质服务。
一年来各省市地方政府部门争相晒出各自的权力清单,如山东省济南市推出《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要求抓好“清权、减权、优权、制权”4个环节,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将行政权力实施主体、依据、对象,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期限、服务监督电话等,一 一向社会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各地各级政府各自为政,争相抛出的权力清单,犹如“天女散花”,虽五彩缤纷,却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清单的编排十分混乱,存在着划分权力的标准不统一,制度推行流程不统一,清单格式规范不统一,覆盖的行政机关的层级不统一,公示渠道不统一等问题。这势必影响行政实效,使权力清单公示流于形式。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行政形成了“条条块块”结构:按行政事类从中央直到地方垂直领导的政府部门是“条条”;按地域省市县乡分区设置的不同级别的政府是“块块”。“条条”与“条条”之间如公安部、民政部及其下设省市县的厅、局、科,职权行使范围虽有所不同,但权责属性应该一样。“块块”与“块块”之间如济南市与郑州市,其政府权力清单也应有可比性。
所以,公示权力清单不能各自为政,应该全国一盘棋,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约请行政专家进行专项研讨,拿出上下一致统一协调的条规。同时,权力清单是对政府有持久约束力的条规,属于行政法,更不能由各级政府自行裁定,而需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审批并公布。
中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公示权力清单,应该是在原有行政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将法定权力条理细化公示,便于人民群众监督,而绝非是让各部门自行另搞一套。法定职责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若政府各“条”各“块”都能严格依照法规公示权力清单,也就不会出现同类相左的乱象。
公示权力清单的要旨是厘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的行使,以缩小权力部门寻租设租空间,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推行阳光政治不能搞形式主义,既然要亮晒权力,就应透明彻底,责任到人,不但要让群众知晓管理部门的设权限度,哪些事该管哪些事不该管,哪些费用该交哪些费不该交,而且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公示知晓责任人,特别是单位领导、具体办事人员,何事归谁管,上网就能查到,让懒政惰政无处遁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清单犹如商品明细表,既不滥用职权也不得推诿责任,依法行政,做人民的公仆,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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