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党校中青二班几位学员从怒江考察归来,写出研究报告送我,题目是《怒江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与对策》。报告有案例、有数据、有分析,逻辑井然,文字行云流水,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但愿能引起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的重视。
也是有感而发,这里我想就报告所提到的“搬迁扶贫”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怒江地处西南边陲,又是大山区,为帮助农民脱贫,年初怒江州政府启动易地搬迁计划,全年共投资18亿元,将山上9000多户农民迁到了山下。照理这是一件好事,可有的农民似乎并不领情。据说已搬下山的农户现在有些又想搬回山上去。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难道真的有人安于贫困不成?
我未到怒江实地调查,个中原因不敢妄加猜测。不过十年前我在内蒙古也曾见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全国新农村建设风生水起,内蒙古某旗政府也拿出大笔财政资金为牧民建新村。哪成想,一个冬天过后整个村子便人去楼空。对此现象当地官员解释说,牧民历来居无定所,哪里草场好他们就赶着牛羊往哪里走,不宜固定在一个地方居住。
农民不同于牧民,怒江的情况也不同于内蒙古的旗县。但从经济学角度看,两地却都面临一个共同问题:即怎样处理安居与乐业的关系。据研究报告称,怒江当地流行一句口头禅:“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显然,在怒江的官员看来农民脱贫要优先解决的是住房。说实话,本人并不这样看。我的观点,要是在平原地区,农民衣食无忧,富不富可以看住房;但若在连饭都吃不饱的贫困山区也“关键看住房”,恐怕就值得商榷了。
不可否认,重视住房是中国人的传统。古语云:有恒产者方有恒心。这里所谓的恒产,最初指的就是房产。东汉班固《汉书·货殖传》就提出过“各安其居而乐其业,甘其食而美其服”的思想,意思是要先安居而后谋业,先吃饱而后穿漂亮。可要知道,当时处在农耕时代,人口很少流动,那时候先建住房是对的。然而今非昔比,工商时代人口流动频繁,比如有人今年在上海打工,没准明年就去了广东。你认为他们还会先建房么?
是的,时代不同,面对的约束也不同,人们对待安居与谋业的观念也会改变。普遍的规律是:农耕时代先安居而后谋业;工商时代则先谋业而后安居。不信你去观察那些进城的民工,他们谁不是先打工攒钱然后才在城里买房的呢?一个家庭这样,一个城市也如此。经济学讲,兴城先兴业。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先发展产业。若无产业作支撑,建再多高楼也不过是一座空城。
回头再说搬迁扶贫。不必怀疑怒江州政府帮助农民脱困的初衷。但有一点,若要让农民在山下定居下来,前提必须让他们有新的谋生职业,否则就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据说,今年6月一位领导同志在怒江视察时也了解到一些农民不愿搬的情况。我明白村民的想法。设身处地想,假如你在山下找不到挣钱门路,而养家糊口的耕地却在山上,你大概也不愿搬到山下每天来回奔波吧!
由此看,易地搬迁的确不是上选之策。当然不是说绝对不能搬,而是要分轻重缓急,一步一步来。我的看法,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帮助农民就业,让他们有新的收入来源,待解决温饱后再帮助他们建房。理由简单,因为帮助就业是“造血”,属生产性扶贫;而出资建房是“输血”,属消费性扶贫。虽然两者都是扶贫,但效果会大不一样。两利相较取其重,先解决就业才是明智之举。
问题是政府何以帮助农民就业?困难在于,今天政府除了投资基础设施,似乎很难创造其他的就业机会。不过往深处想,此事说难也不难。我手头有两篇中央党校中青班学员去年撰写的调研报告,一篇介绍湖南实行产业扶贫的经验;另一篇介绍贵州六盘水实施“三变”脱贫的做法。将两篇报告整合,可以理出帮助农民就业脱贫的思路。
湖南是农业大省,也是我老家,早就听说家乡的扶贫工作做得好,经验可圈可点。归纳起来是四句话:扶贫资金围着穷人转,穷人围着大户转,大户围着产业转,产业围着市场转。上面四句话中,前一句和后两句都好理解,既然是扶贫资金,当然要配置给穷人;大户要想做大,就得把产业做强;而要把产业作强,又必须紧盯市场,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关键是穷人如何围着大户转?湖南的经验,是推动贫困户与大户合作。
贫困户与大户怎样合作?贵州六盘水市的做法可供借鉴。六盘水市委书记李再勇去年来党校学习,曾与他多次交流过。所谓“三变”,是指将农民的“资金变股金,地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具体讲,就是由政府牵线搭桥,动员农民将扶贫资金与承包地入股当地大户(龙头企业),然后以股东与职工双重身份参与生产。实践表明,“三变”一箭双雕: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推动了资本与土地集中,满足了大户规模化生产的需求。
最后再说一遍,我不反对易地搬迁扶贫,也不反对政府为穷人建住房。照顾穷人是政府的义务,政府责无旁贷。我写这篇文章,主要是想给地方政府提个醒:扶贫应审时度势,特别是在目前扶贫资金有限的条件下,要立足“造血”,坚持先生产后生活,尽量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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