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前,党中央、国务院将表彰一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4月21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68562243 传真:010-68562203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收件单位: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审核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
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大会筹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