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人才巴彦淖尔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网内蒙古人事人才巴彦淖尔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网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 点击数:1 【打印】 【返回】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关于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98号)和我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为做好2016年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学时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必修课为《信念与目标管理》,共14个学时(含考试)。专业课每年至少安排28学时左右,学习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专业发展需求、岗位性质和实际需要确定。专业课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未审核备案的培训内容不得计入专业课培训学时。

1.凡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聘用、续聘、晋级的,须近3年内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80学时。

2.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大专毕业认定助理级、岗位聘用、续聘、晋级的,须近3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不少于32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64学时。

3.大学本科毕业认定助理级的须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不少于14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27学时;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认定中级须2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不少于28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52学时。

4. 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攻读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依据有关证明,视同完成相应年份的专业课程培训学时;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5.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对参加岗位聘用、续聘、晋级的,不再设置课时减免。

二、培训方式

我市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为主和面授培训为辅的模式进行。一方面,在全市推行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培训;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只能参加面授培训的可以继续参加面授培训。有继续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办面授培训班必须将班次安排、大约人数、时间、场地、授课教师等计划方案上报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才可以实施,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接受检查监督,杜绝不依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在不具备师资和硬件等条件情况下自行组织培训以及以考代培现象。

市水利、交通、建设、林业、卫生等系统决定利用网络进行专业课的培训,鼓励其它部门利用网络加强继续教育专业课的培训,具体安排见各部门通知。主管单位实施困难的或无主管单位的,可以联合相近或相关联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学员自愿原则,可以选择部门确定的网络培训课程进行学习。

(一)网络平台注册登录

为增加网络平台的选择余地,引进竞争机制,在已有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线培训网(plat.chinahrt.cn

/byne)基础上,增加了国培网(www.nm12333.cn)平台。所有参加在线培训学员可以自愿选择平台注册、登录学习(已经注册的不再需要注册,直接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课程即可学习)。单位多人需要注册,一般情况下应由单位按规定格式登记造册,通过QQ群传给公司管理员(QQ:269917048),统一批量注册(格式附后),用户名默认为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可以更改);学员自行在网站注册的要告知单位并做好登记。学员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可以在登录网页点击相应按钮找回。

(二)培训费用

按《关于核定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及市发改委A10-0023号“收费许可证”和2015年12月18日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收取,公需课程每人每年80元(含教材费25元);专业课每人每年117元(林业系统要求网络学习10课时,每人每年42元);可以补修公需课程和2015年专业课程(专业课程从2015年开始)为减少学员注册缴费的繁琐程序,单位应当统一造表,将培训费汇入“和协天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柔支行,账号:340261861784)。汇款时特别是以个人名义为单位汇款时,必须在备注里注明汇款单位(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必须填写《缴费注册表》电子版与汇款凭证复印件或照片一起传至QQ邮箱759966178@qq.com或传真010--69633429,或者传给qq群里的“会计”(qq号759966178,应当在单聊模式下),或者通过QQ传给公司管理员,也可以通过微信传递给管理员,由公司会计和管理员核对无误后统一开通课程,一般情况下不再发放开课卡号和密码。汇款可以使用网银网上直接结算缴费。单位统一缴费的以单位开具发票并附缴费人员名单,个人网上缴费的以个人开具发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从财务列支继续教育培训费。单位应最迟在4月30前完成注册和缴费工作,由于单位不通知、不组织耽误工作人员学习造成损失的由单位负责。

(三)学习考试

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开网学习。学员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各旗县区、各单位可以组织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和辅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学习完成时间以便于督促检查。网上学习结束后,点击“考试”按钮,在网上进行考试,网上自动阅卷,给出分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两次。三次考试仍不合格的,重新学习,仍有三次考试机会。缴费后不学习或考试最终不合格的,下年度可以补学,但需重新缴费。

(四)培训登记

学员通过必修课考试后,自己打印培训成绩单交给单位,由各主管部门或单位(旗县区由当地人社局)统一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负责审验登记并加盖印章。学员历年学习成绩将在个人培训档案记录。

(五)咨询服务

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88365-01,市培训教育科咨询电话:0478-8527239,工作QQ群:95028915。相关通知内容、学习流程、政策要求公布在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线培训网上和QQ群“文件”栏里。

三、工作要求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岗位初聘、续聘和年度考核的,资格审核时要认真审验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要出具“继续教育审验卡”的要到市人社局开“继续教育审验卡”。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辖区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结果送审工作,并经常抽查学习情况,杜绝替学、替考现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继续教育工作作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继续教育“三个全覆盖”,即对象全覆盖、培训年度全覆盖、培训内容全覆盖。每年应认真制定专业课培训计划,做好备案工作并及时开展专业课培训。

各企事业单位具体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

附表:

1.《2016年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缴费注册表》

2.《2016年巴彦淖尔市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汇款对账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2日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