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人才巴彦淖尔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网内蒙古人事人才巴彦淖尔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网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财政支农试点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 点击数:1 【打印】 【返回】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为了推进2016年财政支农重大政策落实,指导各地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实施工作,现定于7月中旬举办2016年中央财政支农试点政策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二)部署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三)征求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绩效考核办法》的意见。

(四)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流2016年试点工作方案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培训人员

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厅(委、局)财务处和相关行业处室的负责同志。邀请财政部农业司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7月18日,时间1天。7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辽宁友谊宾馆(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处及时通知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和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等相关处室(办、站)负责同志参加培训班,并统一填写回执(样式附后),于7月14日前反馈至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财务处。

(二)请严格控制培训人数,承担2个试点的省份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承担1个试点的省份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农业部财务司联系人:丁祥勇;电话:010-59192524;传真:010-59193264;邮箱:btyjrc@163.com。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联系人:吴春久;电话:024-23448727;传真:024-23448832;邮箱:lnnwcwc@163.com。

附件: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培训班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上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委联合出台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